西瓜勒
2011年11月16日 星期三
..........
警察法第五條:
拱衛中樞準備應變及協助地方治安之保安警察
保護外僑及處理涉外事件之外事警察
管理出入國境及警備邊疆之國境警察
預防犯罪及協助偵查內亂外患重大犯罪之刑事警察
防護連跨數省河湖及警衛領海之水上警察
防護國營鐵路、航空、工礦、森林、漁鹽等事業設施之各種專業警察
警專
5-15寢
074
071
072
1 則留言:
阿姨 的電
2011年11月16日 下午3:35
誇張
回覆
刪除
回覆
回覆
新增留言
載入更多…
較新的文章
首頁
訂閱:
張貼留言 (Atom)
誇張
回覆刪除